失业保险是由政府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和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互济性,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失业保险基金来源于国家、企业、个人。国家负担部分费用,企业、个人按工资(收入)总额的不同比例向地税部门按月缴纳。参保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