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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发布日期:2007-04-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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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费附加是一种专项资金。它是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在全国范围内,除农业、乡镇企业已由乡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外,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教育费附加。

 现行征收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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